晨丰科技:关于“晨丰转债”2024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8:20:53
关于“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
的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于 2021 年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丰转债”)。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晨丰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公司出现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事项于2024年10月18日发出《关于召开“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
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 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13628
(三)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 年
3、发行规模: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41,500.00 万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 0.5%、第二年 0.7%、第三年 1.0%、第四年 2.0%、第五
年 2.5%、第六年 3.0%
5、债券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8 月 22 日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即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
日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13:00
2、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表决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7 日 15:00 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5:00。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 10 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 17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762,49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18.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表 16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745,49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17.97%;通过网络投票债券持有人 1 名,持有的本次债券张数共计 17,000 张,占公司本次未偿还本金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0.41%。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三)受托管理人出席了会议。
(四)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事项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结果: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之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秦莹、苏靖雯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代表的有表决权可转债未偿还份额不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最低要求,本次会议未能有效召开,亦无法形成有效决议。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晨丰转债”2024 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