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8 17:20:44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4-062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9,由董事长孙继胜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4/26~2024/10/25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2,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6.48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54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7%
实际回购金额 1,584.91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9.22 元/股~13.60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 16.78 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9)》。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 年 7 月 4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 16.7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6.4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43)》。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48)》。
(二)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股份 1,54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7%,回购最高价格 13.6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9.22 元/股,回购均
价 10.2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5,849,08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29)》。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29,476,223 100.00 229,480,438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 1,540,000 0.67
股份总数 229,476,223 100.00 229,480,438 100.00
注:鉴于公司可转债尚在转股期,上表中“回购前股份总数”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
本,“回购完成后股份总数”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540,000 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