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22:12:14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4-064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纪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除董事贾晓钰先生、王凯先生外其他董事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贾晓钰先生、董事王凯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的理由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
业操守,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中 国 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签订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