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25 20:26:38
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6: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中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划〇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〇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此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何思成、贺扬
联系电话:010-88437909
传 真:010-8843771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 6 号院 7 号楼 12 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邮 编:100097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0
2、投票简称:中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划圈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〇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冯俊先生为公司 〇
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
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划“〇”;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