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华内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8:25:45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
组成,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组成,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 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总
经理工作细则》等 6 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上部分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