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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7:58:41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49680 债券简称:21 北新 G1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21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024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因 2024 年 10 月 26 日为非交易日,故提
前至前一个交易日)
本息兑付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因 2024 年 10 月 27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债券摘牌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因 2024 年 10 月 27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
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因 2024
年 10 月 27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为确保本
次兑付、摘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北新 G1
3、债券代码:149680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
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3.20%。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11、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7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5、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前名摩根士丹利华鑫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1 年 7 月 13 日更名)。
16、监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外支行。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8、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19、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及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1 北新 G1,代码:149680)票面利率为 3.20%,每手“21 北新
G1”(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2.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32.00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25.6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25.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2.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32.00 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日及摘牌日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
2、票面利率及兑付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20%,本期债券每手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派发利息为 32.00 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5 日
4、本息兑付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5、债券摘牌日:2024 年 10 月 28 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及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及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北新G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和兑息。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本次派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金和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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