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西高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10-23 15:33:02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自然人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
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 281 号)
3.会议召集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贾涛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5.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9.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2.签署会议文件
13.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半年报财务报表,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99,425,201.28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36,754,748.60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8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316,579,46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019,555.63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0.3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响应“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已经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完成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河高所”)55%股权事项的工商变更程序,河高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有所增加,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拟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一、本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增加后 本年年初至
2024 年度 本次增加 2024 年 2024 年 8 月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原预计金 预计金额 度预计金 31 日与关联 本次增加预计金
易类别 称 额(万 (万元) 额(万 方累计已发 额的原因
元) 元) 生的交易金
额(万元)
向关联 中国电气装
方销售 备集团有限 公司于 2024 年 9
商品、 公司及其控 21,180.00 8,000.00 29,180.00 16,556.86 月完成收购河高
提供劳 制下的企业 所55%股权的工
务 商变更程序,河
向关联 中国电气 高所成为公司控
方购买 装备集团 股子公司,纳入
商品、 有限公司 3,750.00 5,000.00 8,750.00 4,476.88 公司合并报表范
接受劳 及其控制 围,与关联方之
务 下的企业 间的关联交易预
中国电气 计金额有所增
向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