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7:01:33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29,980,3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46%;黄韬先生累计冻结股数(含本次)为 13,000,000 股, 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 10.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
公司于近日定期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公司股 东名册后询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获悉,黄韬先生新增司法冻 结 7,000,000 股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
股东 冻结股份数量 冻结申请 冻结原
为控 持股份 总股本 份是否
姓名 (股) 人 因
股股 比例 比例(%) 为限售
东 (%) 股
上海市徐 个人与
黄韬 是 7,000,000 5.39 1.75 否 汇区人民 配偶离
法院 婚纠纷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所 占公司
累计被冻结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份 总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黄韬 129,980,304 32.46 13,000,000 10.00 3.25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先生所持有的部分 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主要系其个人与翁淑华的离婚纠纷所致,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 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 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