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6:28:41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1),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公 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子公司利民
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4 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7 人
1.01 选举李新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张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范朝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孙敬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媛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陈新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7 选举许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选举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马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沈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程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 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李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晏大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10 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将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上述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截至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2日 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利民股份投资发展部,
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 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