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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6 07:55:40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87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
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第十一届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了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人员任职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董事长:李晓明 副董事长:刘斌
非独立董事: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彭开盛
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邓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1、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李晓明、李岩、彭开盛,主任委员由李晓明担任;
2、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吴京辉、邓磊、刘斌,主任委员由吴京辉担任;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严琦,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4、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张志宏、吴京辉、李晓明,主任委员由张志宏担任;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监事会主席:熊忠武
非职工监事:熊忠武、王兆燚、金小川
职工监事:戴贝、王雅琦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说明: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金小川先生与离任董事金小川女士同名。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岩为总经理,刘斌、严琦、石磊为公司副总经理,严琦为董事会秘书,蔡志成为财务总监,姜海华为审计部负责人、方铂淳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严琦、方铂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严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董事会秘书严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7-83661352
传真:027-83641351

电子邮箱:yanqi@cnhlyl.com
证券事务代表方铂淳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7-83641351
传真:027-83641351
电子邮箱:fangbochun@cnhlyl.com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原副董事长李晓伟先生、董事金小川女士,原独立董事张开华先生,届满离任;原监事会主席张兴国先生、监事姜海华先生、监事李雁女士届满离任。
原公司总经理李晓明离任总经理职务后仍为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李晓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对上述届满离任人员任职期间为推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经营发展等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离任董事、监事持股情况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离任董事、监事持股情况
(1)李晓伟
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497,287 股,持股占比 5.07%;李晓伟持有宁波
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18.48%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 股,持股占比 18.65%。
(2)金小川
金小川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00,000 股,持股占比 0.12%;金小川持有宁波汇宁
投资有限公司 10.92%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5,354,943股,持股占比 18.65%。
(3)张开华

张开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4)张兴国
张兴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91,970 股,持股占比 0.0246%。
(5)姜海华
姜海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6)李雁
李雁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宁波汇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9,900 股,持股占比 0.0205%。
2、离任董事、监事做出的尚在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1)李晓伟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承诺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止。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止。
(2)金小川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承诺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止。

说明:金小川在公司重新上市期间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做出上述承诺,但其未直接持有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止。
七、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1、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1)李晓明
李晓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815,120 股,持股占比 29.35%;其控制的宁波
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45,354,943 股,持股占比 18.65%。
(2)李晓伟
李晓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497,287 股,持股占比 5.07%;李晓伟持有宁波
汇宁投资有限公司 18.48%的股份,宁波汇宁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5,354,943 股,持股占比 18.65%的。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尚在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1)李晓明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承诺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止。
(2)李晓伟
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本次公司重新上市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公司所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股份的流通限制另有规定或做出进一步规定的,本人保证将遵守相应的锁定要求。
承诺时间 2021 年 11 月 17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16 日止。
股份增持相关承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 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时间 2023 年 11 月 24 日,承诺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止。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
董事会聘任人员简历
1、 总经理
李岩,男 ,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曾在浙江海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委员会、宁波市北仑区青少年宫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北源泉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溪华信生态苗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中科博胜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汇绿(三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葛店分公司负责人,湖北绿泉苗木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负责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市政协委员。
截至目前,李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0,000 股。李岩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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