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5 18:33:38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索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
3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15:00。
(2)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 2033 号 5 号楼索菱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家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86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 305,954,55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45%,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计195,747,7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0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5 人,代表股份 110,206,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83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李强、陈一萱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5,7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09,674,257 股,反对 230,100 股,弃权 302,4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5,422,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8260%;反
对 2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2%;弃权 302,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8%。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16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756%;反对 2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6464%;弃权 30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 195,747,796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网络表决情况:同意
109,506,257 股,反对 364,900 股,弃权 335,6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05,254,0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票的 99.7710%;反
对 36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3%;弃权 335,6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35%;反对 3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968%;弃权 33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9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派律师李强、陈一萱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上海申浩律
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