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3 15:31:51
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7098 债券简称:欧晶转债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做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该通知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2024 年 9 月 27 日,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余姚市恒星管业有限公司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议公司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4-066)。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9)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五)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 31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良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5 人,代表股份 142,329,81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0,234,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7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3 人,代表股份 62,094,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2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54,1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854,1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9%。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欧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3,192,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357%;反对 59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3%;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2,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11%;反对 59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638%;弃权 36,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2%。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持有“欧晶转债”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良先生、张敏先生、马斌先生、
马雷先生、王赫楠先生、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张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3,29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7,59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710%。
表决结果:通过。张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6%。
表决结果: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马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4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3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44%。
表决结果:通过。马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马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4%。
表决结果:通过。马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1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15%。
表决结果:通过。王赫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梁康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2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2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23%。
表决结果:通过。梁康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斌权先生、张心灵女士、吴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斌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52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4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53%。
表决结果:通过。陈斌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张心灵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4,23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8,52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01%。
表决结果:通过。张心灵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吴振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1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0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09%。
表决结果:通过。吴振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俊民先生、崔晓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徐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张俊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645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6,9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945%。
表决结果:通过。张俊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崔晓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142,002,74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 527,03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056%。
表决结果:通过。崔晓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安琪、刘雅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