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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18:20:00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92,09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92,094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6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官网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2)。
3、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5)。
4、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5、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7、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18元/股调整至3.01元/股;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6.54元/股调整至6.37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101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次解除限售,股票解锁数量共计1,850,040 股。同意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7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
11、2023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65,854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3.01 元/股调整至 2.91 元/股,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 6.37 元/股调整至 6.27 元/股。同日,独立董事对上述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3、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00 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4、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但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限制性股票 35,000 股;以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000 股,合计 17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调整回购价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5、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9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2,277,200 股。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16、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
符合解锁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股票解锁数量共计 392,094 股。监
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
数量 对象人数 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21年7月19日 3.18元/股 6,399,000股 105人 894,188股
预留授予 2022年7月8日 6.54元/股 894,188股 28人 0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解锁批 股票解 股票解锁 剩余未解锁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 因分红送转
次 锁日期 数量 股票数量 原因 导致解锁股
票数量变化
除3名离职已完成
133,000股回购注销手
续外,本次取消解锁股
票数量为57,760股,其
中4名激励对象上一年
首次授 2022年 1,850,040 4,358,200 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其
予部分 9月13日 股 股 个人层面

台华新材相关个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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