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11 16:23:00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8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 2024 年 10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 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 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 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20 爱普股份 2024/10/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如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9:30-11:30,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14:00 到会议召开
地点报到。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叶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21-66523100 转证券事务部
传真:021-66523212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436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
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