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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达股份: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10 15:43:49

证券代码:001239 证券简称:永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达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2 点 4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0 月 28 日 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 √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0 《关于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组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2)
2.01 本次交易方式 √
2.02 交易对方 √
2.03 交易标的 √
2.04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
2.05 支付方式 √
2.06 过渡期损益归属 √
2.07 交割安排 √

2.08 业绩承诺 √
2.09 业绩补偿 √
2.10 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 √
2.11 资金来源 √
2.12 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湘潭永达机械制造股份
3.00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 √
组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的议案》
6.00 《关于签订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 √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7.00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
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
8.00 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 √
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9.00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定价公允
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10.00 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
11.00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
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12.00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
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 √
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4.00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 √
平合理性的议案》
15.00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
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16.00 《关于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 √
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7.00 《关于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 √
报及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
18.00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 √
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签署
20.00 <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
议>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和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持股 5%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日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 9:30-17:30。
3、登记地点:湘潭九华工业园伏林路 1 号永达股份公司三楼。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沈熙
3、联系电话:0731-58617999
4、地址:湘潭九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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