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青达环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10-09 19:12:17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4-046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053 号文批复,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3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0.5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19.19 万元,根据
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983.5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35.6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6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分行(以下简称“建
行胶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胶州支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以下简称“青岛农商行胶州胶北支行”)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
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500.39 万元,募
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00.39 万元;(2)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80.2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6,611.84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756.42 万元(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持有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5,500.00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 2024 年 9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111.84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019.19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 4,983.56
用金额 2,296.77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净额 20,035.63
减:累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14,180.2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3.65
加:累计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722.77
募集资金余额 6,611.84
减: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5,5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111.84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 37101997706051007888- 13,679.20 0.01 活期
州分行 777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69130078801388667888 3,844.00 1,111.83 活期
司青岛胶州支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60006624205999999999 2,512.43 - -
司胶州胶北支行
合 计 20,035.63 1,111.84
说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胶北支行户已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 3 个项目为: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蓄热器产品
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180.21 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其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除增设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延长募投项目期限外,公司不存
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效满足生产产能增长、产品研发需求,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在原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办事处工业园达能路 3 号”基础上,增加实施地点“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纬四十五路南、王庸路西侧”,实施主体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
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市场需求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底渣处理系统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 年 7 月”调整为“2025 年 7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达环保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为 14,180.21 万元,与募集后承诺
的投资总额 20,035.63 万元相差 5,855.42 万元,主要系项目进度尚未完成投资,以及项目结余等原因。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 500.39 万
元,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500.39 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 500.39 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
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361Z044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使
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4 年 8 月 2 日
起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
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余额为 5,50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产品名 收益类 金额(万 报告
签 约 方 称 型 元) 起始日期 年化收益率 期末 期限 收益
是否
赎回
中泰证券股 本金保 保本浮 2024.08.14-
份有限公司 障型收 动收益 2,500.00 2024.11.12 1.85%-2.65% 否 90 天 /
益凭证
中泰证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