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8 15:53:24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4-39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8/28~2025/8/27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3,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50,531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74%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96,397.1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76 元/股~8.0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5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2,678,068 股的比例
为 0.07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00 元/股,最低价为 7.7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96,397.1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