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迎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8 15:52:03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
股份”)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宇控股”或“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实际控制人马颖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 的 22,000,000 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马颖波和实际控制
人傅双利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 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72,318,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9%。本次协 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该事项能否实施完成及最终实施 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8日,浙宇控股、傅双利及马颖波与易惠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浙宇控股转让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傅双利转让 3,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0%;马颖波转让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0.91%,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2,000,000股给易惠良,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傅双利(转让方)
姓名 傅双利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6211975********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 48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2.马颖波(转让方)
姓名 马颖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6211974********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 488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3.浙宇控股(转让方)
公司名称 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CH88T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浙宇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 马颖波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12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对外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除外)。
经营期限 2016 年 05 月 12 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 傅双利 51%、马颖波 49%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浙宇大厦21层
4.领航投资(转让方一致行动人)
企业名称 绍兴迎丰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288NE54J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联兴村 4 幢 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傅双利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经营期限 2016 年 10 月 14 日至 2036 年 10 月 12 日
主要股东 傅双利 29.42%、徐叶根 15.00%、余永炳
13.33%、朱立钢 13.33%、周湘望 13.33%、
马颖波 10.00%、王调仙 2.50%、傅双城
2.50%、俞建文 0.58%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联兴村 4 幢 102
室
5.易惠良(受让方)
姓名 易惠良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3062119670********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数量和比例情况
本次变动前 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交易双方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浙宇控股 218,273,684 49.61% 14,500,000 3.30% 203,773,684 46.31%
傅双利 17,535,207 3.99% 3,500,000 0.80% 14,035,207 3.19%
转让方 马颖波 20,614,737 4.69% 4,000,000 0.91% 16,614,737 3.78%
领航投资 37,894,737 8.61% 0 0.00% 37,894,737 8.61%
合计 294,318,365 66.89% 22,000,000 5.00% 272,318,365 61.89%
受让方 易惠良 0 0 22,000,000 5.00% 22,000,000 5.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马颖波除上述拥有可实际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外,作为浙江绍兴迎丰世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其还间接持有公司1.36%的股份;易惠良在本次股份转让前,作为浙江绍兴互赢双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其另有间接持有公司0.36%的股份。
(三)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马颖波和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及其一致行动人领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2,318,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9%。其中,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持有公司股份203,773,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1%;实际控制人马颖波持有公司股份16,61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实际控制人傅双利持有公司股份14,035,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实际控制人傅双利的一致行动人领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894,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转让方:
甲方 1:傅双利
甲方 2:马颖波
甲方 3: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宇控股”)
受让方:易惠良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各方”或“双方”;甲方1、甲方2、甲方3,合称为“甲方”,甲方中的每一方称为“甲方各方”。
第一条 转让标的及转让价格
1.1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标的股份总数量为 22,000,000 股,占迎丰股
份股本总数的 5.00%。
其中,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在本协议项下的具体转让股份数量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转让数量(股) 股份转让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甲方 1:傅双利 3,500,000 0.80%
2 甲方 2:马颖波 4,000,000 0.91%
3 甲方 3:浙宇控股 14,500,000 3.30%
合计 --- 22,000,000 5.00%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1.2 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76 元
(含税),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0,472 万元(大写:壹亿零肆佰柒拾贰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股份转让总价款”,含税)。
其中,甲方 1、甲方 2、甲方 3 在本协议项下所转让股份对应的股份转让价款
分别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对应股份转让款(万元)
1 甲方 1:傅双利 1,666
2 甲方 2:马颖波 1,904
3 甲方 3:浙宇控股 6,902
合计 --- 10,472
1.3 如在本协议签署后且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