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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4-09-30 18:03:44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87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
提案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应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数 4 人
议案》
1.01 √
提名吴贤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
提名张光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
提名钱林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
提名尤进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应选人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数 3 人
案》
2.01 √
提名彭易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韩佳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
提名刘纳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应选人
数 2 人
候选人的议案》
3.01 提名李雅婷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提名赵秋丽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薪酬的议案》 √
2、上述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
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公司邮箱。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
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秦璐,邮编 10019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00 至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
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 8 号科技财富中心 B 座 12 层,万向新元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秦璐
联系电话:010-88121215
传真:010-88121215
邮箱:newu@newu.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抵达会场,以便登记入
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2
2、投票简称:“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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