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9-30 16:35:40
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
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9:00-11:30,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10 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30
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10
楼
2、联系人姓名:刘佳佳
3、电话号码:0755-29596655
4、电子邮箱:investor@sose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3、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02”,投票简称为“崧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
议案》
1、投票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