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24 18:00:3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十月九日
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 2
二、会议议程 ...... 4
三、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下事项请参加本次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三、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会议只接受股东(含股东委托代理人)提问。股东如需提问,应在大会正式召开前到大会签到处领填提问登记表,问题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会议根据登记情况统一作答。
七、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之后进场的股东无现场投票表决权。在进入表决程序前
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如无委托的,视为弃权。监票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后股东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也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大会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普通决议程序表决,应当由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朱益霞董事长
四、会议议程:
议程 内容 主持人或报告人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朱益霞董事长
2 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杜景来董事会秘书
3 回答股东提问时间 杜景来董事会秘书
4 推选股东代表、监事及律师负责计票、监票工作,宣布开始投票 朱益霞董事长
5 现场计票、监票 计票人、监票人
6 宣布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朱益霞董事长
7 律师对本次会议发表意见 律师
8 宣布会议结束 朱益霞董事长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广日股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合称“被诉方”)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
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诉方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58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自
律监管措施 5 次和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创,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 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曹创、签字注册会计师邱诗鹏、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晓夏、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对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用 9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15.80 万元(不含 2023
年新并购企业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于2024年9月1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5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