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福达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9:01:15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9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经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
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委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鉴于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将该名激励对象的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
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4 人调整为 53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30
万股调整为 720 万股,预留股票数量由 70 万股调整为 80 万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
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由 2.35 元/股调整为 2.25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达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长顺先生、张海涛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委员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20 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向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7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2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福达股份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长顺先生、张海涛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
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