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3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8:18:51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
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海缆”或“标的公司”)3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及公司确认,确定将由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受让标的股权,并拟与长飞光纤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价款为 58,279.77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对宝胜海缆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的形式转让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海缆”或“交易标的”)30%的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公告》(2024-021)。
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资产评估结果并正式挂牌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结果,并以 58,279.77 万元的底价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宝胜海缆 30%股权。相关内容详见《关于确认控股子公司宝胜(扬州)海洋工程电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资产评估结果并正式挂牌转让的公告》(2024-025)。
根据宝胜海缆股权挂牌转让进展并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长飞光纤以58,279.77 万元的受让价格成功摘牌,公司确认由长飞光纤受让标的股权,并同意与长飞光纤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8 年 5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00352X
注册资本:人民币 75790.5108 万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九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马杰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预制棒、光纤、光缆、通信线缆、特种线缆及器件、附件、组件和材料, 专用设备以及通信产品的制造,提供上述产品的工程及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长飞光纤经营正常,公司与长飞光纤之间不存在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 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签署日期:2024 年 9 月 20 日
签约方:公司作为转让方;长飞光纤作为收购方
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产权交易合同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经签约双方盖章
生效。
成交金额: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58,279.77 万元。
违约责任: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转让价款的 3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收购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未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30 日,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收购方支付的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可继续向收购方追偿;转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收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30%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标的公司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公司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收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总额的 30%承担违约责任。
(二)履约安排
1、转让价款及支付
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长飞光纤的收购资格后,长飞光纤已于 2024 年 9 月
4 日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 17,000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保证金。
长飞光纤将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北京产权交易所制定的结算账户支付交易金额在抵减保证金后的余额,即人民币41,279.77 万元。长飞光纤同意在取得本次交易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北京产权交易所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该等金额。
2、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就本次交易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公司需推进标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给予变更工作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公司在本次交易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公司的资产、控制权、管理权移交给收购方,由收购方对标的企业实施管理和控制。
四、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宝胜海缆 40%的股权,宝胜海缆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不再对宝胜海缆合并报表。
宝胜海缆具备完善的海缆制造产能、技术研发能力及客户基础。由长飞光纤控股后,能进一步增强宝胜海缆的活力,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公司作为参股股东将充分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积极参与宝胜海缆的经营和管理,拓展海缆与海工全产业链,促进宝胜海缆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公司业绩作出积极贡献。
公司本次转让宝胜海缆 30%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进一步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调整和优化的需要。预计公司能够及时收回转让相关股权的款项,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短期贷款,对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和中长期发展具有正面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流程履行各项后续程序,尚未完成交割,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