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新材: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0 16:34:18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新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49 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1,066,39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9.88 元,募集资金总额 21,999.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92.36 万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607.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110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已使用募集资金
号 金额 金额
1 年产1500吨特种陶瓷 23,327.30 13,700.00 7285.71
项目
2 先进陶瓷材料研发实 2,000.00 1,507.63 153.59
验室
3 偿还银行借款 6,400.00 6,400.00 6,400.00
合计 31,727.30 21,607.63 13,839.30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 13,839.3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余额合计为 7,996.98 万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将不超过7,500万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之收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使用非公开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