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3 18:25:01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方 简称 备注
1 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冠农番茄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新疆天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天番食品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4 年 8 月担保发生额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担保余额
冠农番茄 15,000.00 15,110.00
天番食品 1,920.00 14,043.08
合计 16,920.00 29,153.08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26.382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二)2024年8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 融资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2024.8.7-2025.7.24 5,000.00
冠农番茄 2024.8.15-2025.7.24 冠农股份 5,000.00
2024.8.29-2025.8.28 5,000.00
天番食品 2024.8.5-2025.8.4 1,920.00
合 计 16,920.00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冠农番茄、天番食品基本情况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冠农番茄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301000019-2024 年焉耆【保】字 0001 号、
0301000019-2024 年焉耆【保】字 0002 号)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358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番食品提供担保的协议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3588)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冠农番茄、天番食品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临 2024—028 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5.00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20.74%。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37.45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4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8.41 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56%。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0301000019-2024 年焉耆(保)字 0001 号)—新疆番茄
《保证合同》(0301000019-2024 年焉耆(保)字 0002 号)—新疆番茄
《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3587)—新疆番茄
《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3588)-天番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