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09 18:06:3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长江保荐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
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长江保荐已与公司签订《保荐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长江保荐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查、尽职调查等方式,了解
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公
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年1-6月,公司未发生按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2024 年1-6月,公司未发生违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年1-6月,长江保荐督导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长江保荐进一步督促公司依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
员的行为规范等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长江保荐进一步督促公司建立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和完善防范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司资源的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制度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长江保荐进一步督促公司严格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9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或重大遗漏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2024年1-6月,长江保荐对公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2024年1-6月,公司及其控股
11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事项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4年1-6月,公司及其控股
12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行承诺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13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 2024年1-6月,公司未出现该
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 等事项
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该
14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等情形
告: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
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
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
专项现场检查: 长江保荐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 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现
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
15 (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查工作质量;2024年1-6月,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 利润同比下降75.83%。
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
降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9.35万元,同比下降75.83%。主要系商用车市场竞争加剧和新能源渗透率的提升,公司毛利率较高的商用车EMS产品收入下降;增量的乘用车和电动化业务毛利率较低叠加因人员增加和计提股权激励费用增加导致的费用增长综合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乘用车客户和电动化产品销售额快速增长,公司乘用车和电动化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7,070.05万元,同比增长87.28%。后续,公司将持续开拓乘用车客户和拓展电动化产品尤其是混动产品的应用。但是乘用车EMS市场竞争激烈,电动产品
更新换代快、竞争对手多、公司在EMS乘用车和电动化产品市场存在毛利率低、业务规模偏小的情况,如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研发更新换代产品跟上新能源发展趋势、不能在乘用车EMS市场和电驱动市场取得较大份额获取规模效应,或者公司产品性能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或商用车市场竞争持续加剧、新能源渗透率不断快速提升导致商用车EMS销量快速下滑,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能否持续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司核心研发技术人员团队的稳定和壮大发展。目前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方式激励稳定核心技术人员团队,但公司仍然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给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2、公司产品主要为 汽 油 EMS 产 品,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控系统对汽油车EMS产品有替代风险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统计,2024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增长30.1%和32%,市场占有率达到35.2%,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99万辆和301.9万辆。目前,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于汽车EMS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产品电动化战略”,在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控系统和混合动力电控系统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了多个混动电控系统、VCU、MCU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技术成果,实现了一定的规模量产,2024年1-6月公司电动化产品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026.6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96%。目前,公司新能源产品收入占比较小。新能源汽车飞速发展,假设电池技术取得革命性突破,则燃油车存在被纯电动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