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4-09-09 15:32:43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 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5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望全体股东及其他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其他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阐明发言主题,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见证律师四人参加。
八、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表决结果于会议决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3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签到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13:00-13:30
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 95 号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大会主持人:李义升
大会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人数、持有和代表的股份数;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质询
四、审议与表决
1、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2、计票、监票统计表决结果(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五、宣布表决结果
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六、通过大会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原激励对象中六名激励对象柳鹤峰、滕慧鹏、顾徐锋、吴鹏、陈祥、刘月锋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未达《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56,780 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7,33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8,584,808 股变更为 138,527,478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也 相 应 的 将 由 人 民 币 138,584,808 元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138,527,478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对应条款修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章程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3858.4808 万元。 13852.7478 万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3858.4808 万股,均为普通股。 13852.7478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披露的文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义升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