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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技术:招股说明书

公告时间:2024-09-06 18:51:20

证券简称: 瑞华技术 证券代码: 920099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武进区科教城创研港 1 号 5 楼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公开发行股票为 1,600.00 万股(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数 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
过 240.00 万股(含本数),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84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定价方式 公司和主承销商选择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
每股发行价格 19.00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4 年 9 月 10 日
发行后总股本 7,599.9998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4 年 9 月 9 日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7,599.9998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7,839.9998 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各项重要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请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形成的 累计未分配利润全部由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利润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0.52%、89.01%和 99.17%,公司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公司 面临一定的客户集中风险。若未来行业产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下游重要 客户经营发生困难,或者其采购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4,217.57万元、32,598.86万元和39,446.59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657.29 万元、7,861.47 万元和 11,392.75 万元,业绩存在
较大波动。主要是因为公司主要服务/产品为化工工艺包、化工设备和催化剂,三类业务的合同规模及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工艺包的技术含量较高,毛利率较高,当年有无较大金额的工艺包交付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较大,但各个业务的发展情况与对外开拓情况及下游客户项目建设规划密切相关。受此影响,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合同执行不及预期的风险
发行人致力于为化工企业提供基于化工工艺包技术的成套技术综合解决方案,下游客户采购公司化工工艺包、化工设备和催化剂用于化工项目建设和运营,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通常会收取一定比例预收款,且化工设备合同和催化剂合同均约定了较大比例的进度款,同时合同约定了与项目实施及付款进度相关的违约条款,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客户原因导致项目中止/终止,客户已经付出的款项不会退回,发行人还拥有索赔权利,客户从自身经济利益考量,一般会正常履行项目合同。但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客户因行业市场需求、发展战略调整、经营业绩表现等多种原因导致项目实施滞后,甚至项目中止/终止的情况,公司存在一定合同执行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公司工艺包若无法通过客户最终性能考核需按合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化工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而工艺包作为一个化工项目的核心,是化工项目建设的源头,客户依据工艺包进行整个项目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规划,因此,公司的工艺包经客户签收后至该项目建成开车,时间通常需要 1 年以上。
公司的工艺包合同与客户约定了在客户项目建成开车后对工艺包进行性能考核条款,若最终性能考核未达标公司存在违约责任,如某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违约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 1%至 10%,多项指标累积违约金额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20%或 30%,个别合同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100%。
因此,公司工艺包若无法通过性能考核,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工艺包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技术培训、开车指导、配合性能考核等为售后服务,通
过计提售后服务费的形式,在当期实际发生时冲减;若因性能考核不合格而导致的赔偿金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工艺包未发生性能考核不通过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赔偿的情况,但若公司工艺包在技术路线、技术参数设定等环节出现疏忽或错误,导致最终开车无法达到客户性能指标要求,则公司面临相应赔偿责任风险。
(五)下游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景气度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受石油化工行业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炼化一体化和“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影响,公司下游苯乙烯、环氧丙烷、顺酐等行业新建产能逐步释放,但需求增速放缓,低于产品产量增速,供需缺口缩小。根据卓创资讯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苯乙烯供需缺口为42.46万吨,同比下降26.88%;环氧丙烷供需缺口为34.14万吨,同比上升16.76%。如果未来公司下游行业产能释放速度高于需求增速的现象未能改善,则可能出现下游行业产能过剩、市场景气度下滑的风险,届时下游结构性产能过剩风险将传导至化工技术服务行业和化工设备制造行业,导致部分化工项目建设或生产暂停,降低下游客户对工艺包、设备和催化剂的需求,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六)项目事故或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追偿风险
发行人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化工企业,其对装置所运用的技术及设备的可靠性及稳定性均有较高要求,虽然发行人与客户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但如果因发行人技术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客户运行的装置出现异常或者项目出现事故,造成客户损失,如人员伤亡、物料损失、环境污染等问题,仍可能出现合同约定以外的潜在风险,不仅会对发行人在业内的声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发行人还可能面临客户追偿的风险。
(七)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目前随着我国炼化一体化项目顺利推进以及“双碳”、“能耗双控”等政策深入实施,发行人乙苯/苯乙烯成套技术服务、PO/SM 联产成套技术服务和正丁烷制顺酐成套技术服务等主要工艺包下游产品产能不断释放,新兴产能逐步替代老旧产能。若发行人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新工艺技术开发,市场开
拓成效不及预期,在下游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逐步饱和的情况下,发行人可能面临市场空间受限风险。
(八)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957.75 万元、15,794.74万元和 14,277.40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08%、27.17%和22.69%。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流动资产比重较大,若下游行业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个别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并可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九)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公司必须不断进行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保持自身的行业领先地位。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公司的产品、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失去市场竞争力,从而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及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12000 吨/年催化剂项目”、“10 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考虑到募投项目从论证到实施完毕的周期较长,实施过程中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各项影响因素均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存在无法顺利实施或实施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目标的风险。
(十一)募投项目实施后的业务转型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之一“10 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拟新建可降解塑料生产线,生产和销售 PBS、PBAT、PBT 等产品。该募投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主营业务将在化工工艺包、化工设备、催化剂的基础上新增高端新材料化工产品,若按装置满产能测算,新增产品营业收入占比将超过 50%,届时发行人将由化工技术服务的轻资产运营模式转变至自主生产催化剂及可降解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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