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元环保: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6 11:47:52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4-060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35,760.0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27%,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预计情况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关联方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7.2411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期限为自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核准或协议签订金额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泉州东大”)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该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从 2024 年 9 月 5 日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4 日。同日,公司就子公司上述借款事项与平安
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1.名称: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27 日
3. 注 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川沙路南侧金帛山商住楼2#101 号
4.法定代表人:朱恒波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及城镇固废转运
7.股权结构、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51%股权,福建东大
持有其 49%股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47.72 6,147.51
负债总额 5,012.72 5,135.24
其中:
银行贷款总 2,000.00 2,000.00
额
流 动 负 债 总 4,884.36 5,052.23
额
净资产 835.00 1,012.27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66.30 2,369.06
利润总额 -112.38 191.82
净利润 -152.19 177.27
9.被担保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3、债务人:泉州市圣元东大环保有限公司;
4、被担保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编号为平银(泉州)综字第 A017202408280001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5.被担保主债权:
甲方(作为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
包括在 2024 年 9 月 5 日到 2025 年 9 月 4 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
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包括本合同第 1.4 条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权”)
6、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前款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投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535,760.05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27%;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61,199.4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3.33%。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泉州东大与平安银行泉州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泉州)综字第 A017202408280001 号);
(二)公司与平安银行泉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泉州)额保字第 A017202408280001(额保 001)号);
(三)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