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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17:54:34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1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预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和源”)拟在产权交易机构预挂牌,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
2、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意向方,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
3、目前拟交易标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在正式挂牌之前,公司将根据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4、本次增资扩股行为尚需履行有权批准单位的批准程序,并履行上市公司内部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聚和源业务发展及后期经营对资金的需要,为促进聚和源业务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聚和源拟以公开挂牌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为聚合物锂电池业务的发展赋予新的动能和活力。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聚和源本次增资扩股事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挂牌,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本次交易底价依据对聚和源拟增资扩股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的结果确定。
二、预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长虹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2 日,注册资本 6,088.9474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郭龙,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西社区第二工业
区天龙巷 3 栋。
经营范围: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储能电源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聚和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聚和源 61.6981%的股权,王思凡持有聚和源 20%的股权,深圳市腾嘉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聚和源 18.3019%的股权。
根据聚和源 2023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
总额 18,580.43 万元,负债总额 12,780.04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5,800.39 万元;
聚和源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224.65 万元,净利润 634.8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 24,431.01 万元,负债总额 17,884.13 万
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6,546.87 万元;聚和源 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818.61
万元,净利润 669.88 万元。(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聚和源拟在产权交易机构预挂牌增资扩股征集投资方,拟募集资金 2,400 万元,增资新股东股权占比不高于 15%(最终增资金额以履行有权审批部门备案程序后的评估值以及产权交易所交易价值确定)。上述信息仅为信息预披露,目的在于征寻意向方,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最终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目前无法确定。最终投资人、出资额及股权比例以正式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内部决策程序及增资扩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聚和源通过本次增资扩股可满足业务发展及后期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聚和源抓住行业发展契机,拓展业务及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
2.聚和源本次增资扩股不影响公司对聚和源的实际控制权。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扩股行为尚需履行有权批准单位的批准程序,并履行上市公司内部
审议程序,后续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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