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3 17:47:55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47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470,0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0 日。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条件的 17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1,470,000 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女士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就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辰欣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1 月 8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
并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5,075,000 股。
7、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 1 名股权激励对象魏东法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得到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3,353,000 股变更为 453,333,000 股。
8、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因 1 名股权激励对象王守华女士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得到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2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完
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3,333,000 股变更为 453,313,000 股。
9、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回购注销 3 名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毕晓文女士、刘婷女士、许宁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辰欣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994,0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办理完
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53,313,000 股变更为453,263,000 股。
10、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 1 名股权激励对象鞠金军先生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得到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回购注销登
记手续,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3,263,000 股变更为 453,254,000 股。
1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4 人办理第二次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9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办理完成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 1,491,000 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9 月 8
日。
12、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会议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
余全部股份 478,871 股。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53,254,000 股变更为 452,775,129 股。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的工商变更登记。
13、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