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30 15:46:18
证券代码:600689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公告编号:2024-020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上海中港汇铂尔曼大酒
店 3F 多功能厅 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
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2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
年 8 月 3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689 上海三毛 2024/9/11 -
B股 900922 三毛 B 股 2024/9/18 2024/9/1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根据相关法律应当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登记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近江苏路)纺发大
楼 403 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登记地址交通:地铁 2 号线、11 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临近公
交 01 路、62 路、562 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
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 真:021-52383305
联 系 人:欧阳雪
邮 编:200052
(四)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五)会议现场登记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提前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在会议现场签到处提供本条规定的登记文件办理登记手续,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1.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2.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3.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备礼品(包括车票)。
4.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上海中
港汇铂尔曼大酒店 3F 多功能厅 1。周边交通:公交 17、43、89、96、
733、932、146 内圈、隧道一线;地铁 9 号线打浦桥站、地铁 4 号线
鲁班路站)。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2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