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30 15:46:51
证券代码: A 600689 证券简称: 上海三毛 编号:临 2024-018
B 900922 三毛 B 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
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该制度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人民币 108 万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关于本事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项、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 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同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