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日照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9 21:17:08
公司代码:600017 公司简称:日照港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照港 600017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韦学勤 王玲玲
电话 0633-8388822 0633-8388822
办公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
电子信箱 rzport@vip.163.com rzport@vip.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39,220,983,608.62 39,311,496,831.16 39,311,496,831.16 -0.2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3,551,663,017.41 13,296,453,872.24 13,296,453,872.24 1.92
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4,105,782,388.37 4,261,834,225.13 4,113,563,619.73 -3.66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433,986,288.03 517,579,668.31 512,365,209.00 -16.15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433,235,608.52 492,119,384.96 487,308,919.43 -11.97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342,150,673.41 1,501,727,681.82 1,484,095,701.40 -10.63
额
加权平均净资 3.21 3.55 3.58 减少0.34个
产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17 0.17 -17.65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4 0.17 0.17 -17.65
(元/股)
3.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2,05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
例(%) 数量 件的股 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 国有法人 43.58 1,340,219,138 0 冻结 59,143,867
限公司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45 167,550,785 0 冻结 3,246,72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 国有法人 1.84 56,667,400 0 未知
责任公司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 境外法人 0.94 29,007,800 0 未知
宁新兴市场基金(美国)
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 国有法人 0.88 27,198,450 0 未知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68 26,406,334 0 未知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60 18,382,858 0 未知
公司
林穗贤 境内自然人 0.37 11,274,948 0 未知
上海玖鹏资产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玖鹏大 其他 0.31 9,515,700 0 未知
鹏精选10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 国有法人 0.27 8,279,700 0 未知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日照港集团与岚山港务为母子公司关
系,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
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