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20:19:48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5 号)同意注册,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82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2,104,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1,481,301.7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0,623,098.23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43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半年度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上年年末余额 318,985,968.39
减:募投项目本期投入金额 31,892,494.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1,474.78
加:暂存于银行一般户的到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的收益 522,666.66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288,297,615.8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审议通过,并也经本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滨江开发区支行以及南京银行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
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义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智能超声波计量传感器研发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迈拓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花山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与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料。公司单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存放方式
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滨江 10131101040016568 388,257,092.00 52,661,419.57 活期存款
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10131151750000019 0 150,000,000.00 定期存款
滨江开发区支行
南京银行南京
江宁滨江开发区支 0132220000000535 79,700,000.00 85,621,499.82 活期存款
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12620201040017315 6,339.68 活期存款
山花山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12620101040018448 8,356.76 活期存款
山花山区支行
合 计 467,957,092.00 288,297,615.83
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区支行 12620101040018448 账户,系应募投项目工程方当地监管要求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开立的工程资金监管临时账户,用于预存后续支付募投项目施工方工程款项。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后,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地点、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变更“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自建研发场地变更为购置研发场地,实施地点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大道以北、飞鹰路以南变更为南
京市江宁区竹翠路 1 号,并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好、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明细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产 品 类 金额 购买日期 赎回日期 实际回收本金金额 实际获得收益
型
南 京 银 行 南 单 位 结 构 性 存 款 结 构 性
京 江 宁 滨 江 2024 年第 3 期 04 号 存款 80,000,000.00 2024-1-17 2024-4-22 80,000,000.00 522,666.67
开发区支行 96 天
2024 年合计注 80,000,000.00 80,000,000.00 522,666.6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后,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