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强瑞技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29 19:39:4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瑞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71,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826,094.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7,345,701.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93,480,392.77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分
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严格的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累计投入金额(万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资金额(万元) 元) (%)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13,471.20 5,032.68 37.36%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6,575.22 751.95 11.44%
研发中心项目 9,971.70 2,392.87 24.00%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613.00 194.36 5.38%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178.09 104.45%
合计 37,631.12 12,549.96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超过 100%是因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理财获得利息收益;相关数据尚未经审计。
(二)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共计 4,050 万元人民币对昆山市福瑞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福瑞铭”)进行投资,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昆山福瑞铭 51.00%的股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3,150 万元用于对昆山福瑞铭的投资事宜。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资产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及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 4,085 万元,共计 5,085 万元,用于对深圳市三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烨科技”)、东莞维玺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玺温控”)、深圳市维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德精密”)进行投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分别持有三烨科技 49%股权、维玺温控 49%股权、维德精密 5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全部超募资金款项支付。
(三)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余额
12,000 万元。
(四)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5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2年度,公司合计使用 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月 10 日,公司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 万元超募资金。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4,8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2023年度,公司合计使用 2,8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 4月 16 日,公司用于暂时性补流的 2,800 万元超募资金已全部归还。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7%,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根据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使用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原因
公司于近日新增租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 号的银星科技园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办公及产能扩建。为了提高生产及研发管理效率,公司对集团内现有各生产、办公场所重新进行整体布局,相应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同时,为了加强对新增产能的技术支持,提升其信息化管理水平,公司拟在新增租赁场所增设研发中心分部,并搭建配套信息化系统,故将各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
本次调整前,公司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 实施 实施地点
主体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
房 1楼
强瑞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
夹治具及零部件扩产项目 技术 第二工业园 B 栋 1楼 101-1
强瑞 3、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A 栋厂
装备 房 1楼
4、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号银星
科技园 1号厂房 1-2 层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
自动化设备技术升级项目 强瑞 房 3楼
技术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
第二工业园 B 栋 1楼 101-2
研发中心项目 强瑞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栋厂房 4
技术 楼
信息化建设项目 强瑞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栋厂房 1
技术 楼
本次调整后,公司各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房 1 楼
夹治具及零部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第二工
件扩产项目 业园 B栋 1 楼 101-1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号银星科技
强瑞技术 园 1号厂房 1-2 层
强瑞装备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房 1 楼
自动化设备技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清路 4号金美威第二工
术升级项目 业园 B栋 1 楼 101-2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号银星科技
园 1号厂房 1-2 层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 栋厂房 4 楼
研发中心项目 2、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号银星科技
园 1号厂房 1-2 层
1、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D 栋厂房 1 楼
信息化建设项 2、深圳市龙华区观湖上坑社区侨安科技工业园 C 栋厂房 4 楼
目 3、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 1301 号银星科技

强瑞技术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