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9:29:31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液晶显示屏、显示模组及触摸屏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智能家居、智能金融数据终端、通讯设备、工业控制及自动化、民生能源、健康医疗、车载电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对外出口,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在外汇环境不稳定、汇率波动较为频繁的背景下,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结构性远期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产品等业务。
2、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总额度不超过6,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指导操作和管理等具体办理事宜。
3、交易对手方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拟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5、流动性安排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目前,受国际政治和经济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振幅不断加大,公司出口业务占比相对较多,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为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适度的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针对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交易对手信用等级、履约能力及其他原因导致的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6、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管理及操作流程、实施与风险控制及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协议中约定的金额、汇率、利率等及交割期间,及时与其进行结算,并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3、当相关产品的价格、汇率、利率等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
4、当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务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管理层应及时商讨应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部审计部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结果以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为准。
七、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交易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