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8:06:53
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9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前次已审批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号)。
(二)本次增加额度情况
鉴于银行存款类产品利率的持续下降,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货币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因素后,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增加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从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变更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除额度增加外,其他事项维持不变。
(三)增加额度后现金管理情况
1、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可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等。
4、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
5、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选投资产品发行方均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及风险管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周转,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
2、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27 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