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8:03:05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集团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集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 10 亿元,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1%,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9 号一层。2015 年 5 月 12 日获
北京银保监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目前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内唯一拥有金融牌照机构。
法定代表人:王赫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9 号 1 层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
集团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金融监管与公司治理要求,集团财务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目前集团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
二、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集团财务公司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集团财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行使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
集团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集团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员会能够按照董事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定期召开会议,能够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会授权就专
业事项进行决策,定期与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交流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集团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前台包括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投资业务部;中台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后台包括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审计稽核部、信息科技部,部门权责明晰。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集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审计稽核部负责监督,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集团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集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严格保障结算
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2.信贷业务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保函、电票承兑业务和电票贴现业务等。信贷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每笔业务均经由信贷部调查、风险部风险合规审查、贷审委审议后,提请有权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贷后管理合规开展,业务流程清晰规范,相关材料存档有序。
3.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部门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风险管理,负责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重要风险指标进行监测,对内部控制活动进行风险评估。
在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方面,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4.内部稽核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发布
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门针对集团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集团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开展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健全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严格划分信息系统开发、测试、生产运行与使用部门职责,严格落实科技项目管理、研发与测试、生产运行与维护、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控制措施。集团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了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集团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集团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集团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经查阅集团财务公司 2024 年 6 月财务报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202.47 亿元、负债总额
189.15 亿元、所有者权益 13.32 亿元、利润总额 0.77 亿元、
净利润 0.58 亿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集团财务公司下列各项关键监管
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序号 监管指标 2024 年 6 月 30 日
1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11.71%
2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不得高于 20% 0.14%
3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70% 39.58%
4 拆入资金比例不得高于 100% 0%
5 担保比例不得高于 100% 1.26%
四、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开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存款余额 54.71 亿元(不
含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中存放集团财务公司 51.20 亿元,存放商业银行 3.51 亿元。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为0.455%/年-1.35%/年,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贷款(不含黄金租赁)余额为零,其中集
团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零。
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集团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交易作价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定价公允、合理,可充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风险评估意见
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可较好控制风险。根据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在与 2024 年 6 月末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综上,公司认为:集团财务公司运营合规,资金充裕,内控健全,资产质量良好,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