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9 15:32:16
公司代码:603269 公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鸥股份 603269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立 蒋月恒
电话 0519-68022018 0519-68022185
办公地址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电子信箱 liuli@seagull-ct.com 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439,174,824.17 3,262,574,076.36 5.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75,103,168.12 998,620,073.80 -2.3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645,578,471.30 559,470,701.74 15.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835,557.86 21,640,388.55 2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7,243,318.36 22,616,299.17 20.4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369,979.97 71,574,769.38 -26.8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0 2.31 增加0.4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0 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0 3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9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或冻结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吴祝平 境内自然人 13.16 29,032,500 0 无 0
金敖大 境内自然人 12.48 27,519,184 0 无 0
杨华 境内自然人 4.00 8,831,994 0 无 0
共青城天保兴投资合伙企 其他 3.16 6,964,219 0 无 0
业(有限合伙)
张中协 境内自然人 2.29 5,046,181 0 无 0
李秀东 境内自然人 1.41 3,106,852 0 无 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淳厚信睿核心精选混合型 其他 1.39 3,055,635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许智钧 境外自然人 1.19 2,615,497 0 无 0
杨智杰 境外自然人 1.15 2,546,040 0 无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
限公司-锐进 12 期鼎萨证 其他 1.05 2,308,720 0 无 0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强化对海鸥股份的共同控制关系、保证公司
的持续高效运营,金敖大、吴祝平于 2014 年 9 月
1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存在的一致
行动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对如何继续在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层面实施一致行动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
主要条款包括:“2.1 双方确认,双方在对海鸥股份
共同控制的合作过程中,对海鸥股份的经营理念、
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方针的认识一致,对海
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已形成充分的信任关系,
双方决定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与海鸥股份
的管理和经营有关的事项的决策中继续采取一致
行动,以保证海鸥股份经营稳定并发展壮大。2.2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在以任何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董事职权,直接或间接行使
董事会召开提议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
决权等股东权利)决定、实质影响或参与决策与海
鸥股份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有关
的事项时,必须事先充分沟通、协商,就有关事宜
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并按照该一致行动决定在处理
本条前述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2.3 双方同意,如
在按照本协议第 2.2 条的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
后,对该条所述事项仍无法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则
以吴祝平的意见为一致行动决定。3.1 双方承诺,
自海鸥股份 A 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持有的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