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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17:11:28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敏女士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实际建设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在 2024 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审议通过《关于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通过夯实经营、强化回报,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回购程序公开、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成功完成了既定的回购目标,回购的股份数量、金额及比例均符合回购方案的要求。回购股份的用途明确,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8、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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