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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民丰特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时间:2024-08-28 15:31:4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二四年九月三日

目 录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规则
三、会议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3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 70 号民丰特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董事长曹继华
会议议程:
序号 内 容 报告人 职务
1 宣布会议开始 曹继华 董事长
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
2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表决权的股权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来宾
3 宣布“会议须知”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4 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姚名欢 董事会秘书
5 股东发言并答疑
6 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7 统计现场票数,休会 15 分钟
8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曹继华 董事长
9 律师宣读法律见证书 杨晶宇 法律顾问
10 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曹继华 董事长
11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曹继华 董事长
注一:上述议程中第 4 项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议案;
注二:因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网络投票,故第 8 至 11 项将于当日 15:00 后进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可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即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每位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2024 年 8 月 27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具有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一项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
进行。
七、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加对所审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八、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方面的事宜。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 姚名欢
各位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民丰特纸”)2024 年上
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8,431,304.38 元,其中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为 47,703,814.45 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67,176,128.20 元,2024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214,879,942.65 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15,808,500 元(含税)。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4 年上
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2.64%。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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