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7 19:25:48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4-05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上海莱士 股票代码 00225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峥 邱宏
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电话 021-22130888-217 021-22130888-217
电子信箱 raas@raas-corp.com raas@raas-corp.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252,338,864.23 3,900,625,795.05 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40,798,423.17 1,238,999,444.63 0.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128,729,566.55 1,201,167,722.56 -6.03%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7,549,432.62 1,433,444,222.02 -103.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7 0.184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7 0.184 1.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0% 4.17% 下降 0.07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2,372,700,012.22 31,928,453,993.18 1.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0,746,632,018.70 29,633,949,195.13 3.7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1,50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如有)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例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20.00% 1,329,096,152 - - 0
有法人
Grifols,S.A. 境外法人 6.58% 437,069,656 - - 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0% 279,206,652 - - 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其他 4.03% 268,090,000 - - 0
1号单一资金信托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70% 245,941,776 - - 0
RAAS China Limited 境外法人 3.55% 235,909,089 - 质押 235,908,281
冻结 235,909,08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35% 156,002,574 - - 0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 其他 2.10% 139,700,000 - - 0
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92% 127,299,532 - -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 其他 1.28% 85,306,510 - - 0
物医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根据海尔集团公司(“海尔集团”)与 Grifols, S.A.于 2023年 12月 29日签署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
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 Grifols, S.A.于 2024年 1月 21日重新签订的
《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SASPA”),海盈康在协议收购
Grifols, S.A.持有的上海莱士 1,329,096,152股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
本的 20%)的基础上,将根据上述相关协议约定接受 Grifols, S.A.持有的剩余上海
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 6.58%股份)的表决权委托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尔集团将合计控制上海莱士 1,766,165,808股
股份(占 SASPA 签署时上海莱士总股本的 26.58%)对应的表决权。基于前述,并
结合相关市场案例,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海尔集团及海盈康与 Grifols, S.A.构成一
致行动人。
2、公司前 10名股东中,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号单一资金信
托、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资金信托两产品投资于
证券所产生的权利及其权益归属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除前述关
系外,中信银行与公司前 10名普通股股东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