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26:18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4-097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建工”)100.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建投集团”),从而使省建投集团通过福建建工间接持有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39,335,0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70,754,217股的34.34%(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2.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福建建工,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事项概述
202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福建建工通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精神,拟新设省建投集团作为省管企业,由福建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将福建建工成建制划入省建投集团,作为省建投集团子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2024年8月19日,公司收到福建建工来函。福建建工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和福建省国资委《关于组建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开展相关股权划转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二、关于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免于发出要约情形的说明
1.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收购前,省建投集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福建建工直接持有公司539,335,0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70,754,217股的34.34%)。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建建工,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省建投集团将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福建建工的100.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省建投集团将通过福建建工间接持有公司539,335,01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570,754,217股的34.34%)。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福建建工,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
2.本次收购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免于发
出要约的规定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一)经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超过30%;……”
因此,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省建投集团结合本次收购的实际进展情况编制了收购报告书摘要及收购报告书,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