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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8:18:0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制定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市场竞争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的稳定、繁荣和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根据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工作,现对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具体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2024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聚焦产品,服务客户的宗旨,持续深耕小间距、Mini LED 直显、背光及 LED 智能照明市场,进一步推进原有产品更新换代及新产品研发创新,丰富产品矩阵,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实现系统方案的同步供应。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4.31万元,同比增长108.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3.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 90.31%。
(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毛利率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努力克服传统业务不振及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调整营销策略,优化产品布局,高毛利产品销量的持续提升,带动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20.07 个百分点。依托公司满足多样化应用场景需求的 LED 显示与通信算法控制、智慧节能、LED 开短路检测和处理等核心技术优势,以及自有封测厂带来的产能保证与品质稳定口碑,深耕现有市场,同时在舞台灯、摄影灯以及仪器仪表、电子烟、家电及消费类产品显示等细分领域持续
开拓。在 Mini LED 背光领域,连接 SOC 与背光驱动板的数据通信和算法控制 IC
(Bcon)进入系统方案开发和调试阶段,同时针对车载 Mini LED 背光显示市场的对应驱动产品也已在认证阶段。智能照明应用市场方面,公司专利研发高精调光控制技术,能实现智能场景化、精细化应用体验,进一步提升效率降低功耗,
特别在大功率智能照明灯具应用,已布局研发 200W 以上的 PFC 及 LLC 驱动产品
线,进一步拓宽智能照明产品的应用领域。
(二)坚持市场导向,拓宽业务版图
2024 年上半年,公司进一步强化聚焦产品,服务客户的宗旨,并加大重点市场、重点客户的开拓力度,坚持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丰富产品品类,优化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增强客户黏性。同时,公司与重点客户携手参加海外展会拓宽市场渠道,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海外知名度及国际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重点产品的全球化进程,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共同探索新的市场机会。
(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知识产权转化
2024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 5,548.1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18%;截
至 2024 年 6 月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增至 263 人,较上年同期增长 10.97%。同
时,2024 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 35 项,获得授权专利 31 项;新申请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5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发明专利 238 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73 项;累计申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398 项,目前获得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280 项。
二、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增强投资者信心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以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511,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0.16 元/股,最低价为 24.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97.56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接近达到本次回购计划上限。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公司将继续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统筹好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在适当时机实际采取合理方式,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让投资者与公司共享发展成果。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制定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已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完善公司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同时,公司董监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对最新监管动态的学习和理解,
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经营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坚持研发攻关、优化产品品质、加强技术支持,不断巩固提升市场占有率。加强管理,优化内部资源,提升公司整体运营能力。2024 年上半年,公司强化内部管理,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进一步融合、优势互补、资源优化,提升内部业务协同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得益于管理效率和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取得明显成效。
五、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上市以来,公司设置了投资者专线(0755-26983981)、投资者邮箱(ir@chinaasic.com)以及“上证 e 互动”平台等投资者日常沟通渠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
2024 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
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问题等方式持续保持市场沟通,积极响应股东合理诉求,充分回应市场关切,消除信息壁垒,让投资者能够更加透彻、清晰、全面地知悉并了解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和信心。
六、其他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公司和资本市场双向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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