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股票站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福成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6:28:42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 年 8 月 22 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9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公告如下:
河北证监局关于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 年 7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公告,针对公司 2022 年、2023 年养牛场实际建设与竣工结算不一致等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请具有司法认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养牛场建设项目进行复审。7 月 17 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确定了复审机构并告知公司管理层,要求公司配合签订合同并尽快开展复审工作。但是,你公司拒绝与复审机构签定协议,阻碍独立董事行使职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第四十四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对你公司予以警示,同时责令你公司从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出发,
抓紧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对养牛场重大工程项目复审工作,2024 年 9 月 20 日前向
我局书面报送复审结果及整改报告,按规定做好持续信息披露。你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福成股份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股票站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