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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自:国电南自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2 16:13:21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 2024-034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茹女士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后,王茹女士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茹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此,公司董事会对王茹女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陈洁女士担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任期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任期截止日与本届董事会任期截止日相同。
陈洁女士具备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附 陈洁女士简历
陈洁女士,1977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河海大学国际工商学院理财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曾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战略发展部主任助理,证券法务部主任助理、副主任。现任: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证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陈洁女士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 134,207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陈洁女士与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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