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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8-20 18:50:46

证券代码:002075 证券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6日(周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9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8月29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8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事项:
1、提案1.00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上述提案的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持
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且需在2024年9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邮件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5日9:00—11:30和13:3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华
电 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215625
5、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75”,投票简称为“沙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9月
6日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
议案》
委 托 人 签 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人 持 有 股 数:
委 托 人 股 东 账 户:
受 托 人 签 字:
受 托 人 身 份 证 号 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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