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关于新增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9 17:53:41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原预 累计 上年 调整后预计金
关联交易 主要交 计金 已发 新增预计发生金 调整后预计发生 实际 额与上年实际
类别 易内容 额 生金 额 金额 发生 发生金额差异
额 金额 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
料、燃料
和动力、
接受劳务
出 售 产 销售硝 新增关联方
品、商品、 酸钾 47,000,000.00 47,000,000.00 (注)
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
人销售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人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
品
其他
合计 - - - 47,000,000.00 47,000,000.00 - -
注:因公司 2024 年 4 月新设控股子公司,其少数股东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金建祥
注册资本:36024.996 万元
实缴资本:36024.996 万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5 月 19 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07 号中控科技园
主营业务:太阳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及服务,机电设备的生产、安装,机电成套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服务,机电工程安装、施工,电站成套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服务,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金建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迪尔储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且超过 3,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损害公司及其它非关联方的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拓展实际需要,向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胜技
术”)销售硝酸钾产品,与其在 2023 年 7 月签订“光热+光伏”试点项目硝酸钾购销合同,合同总价 4,453.67 万元,目前该协议仍在履行中。除此之外,在预计 2024 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所需,有
利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尔化工本次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