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9 17:54:13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四) 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后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期满之日。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程度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为防范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对理财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